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0-11-10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工业          公告编号:2020-07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充分保障全体股东行使表决权,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时间:

  (1) 会议召开的时间:2020年11月12日(星期四)14:30;

  (2)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2日9:15-15: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6日;

  7、 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11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前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 会议地点:苏州市高新区浒关工业园浒晨路28号公司会议室。

  二、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提案1.00:《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1:选举陈晓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翁荣荣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方友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2.00:《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选举张薇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沈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提案3.00:《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1:选举张启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谢蔓华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提案4.00:《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发放标准的议案》;

  提案1、提案2及提案4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3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0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别说明:

  1、上述提案1.00-3.00均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非职工代表监事应分开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此次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2、为充分尊重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将对提案1、提案2及提案4中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单独作出统计。

  三、 提案编码

  

  四、 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时间:2020年11月11日(9:00-11:30及14:00-16:00);

  2、 登记地点:苏州市高新区浒关工业园浒晨路28号公司证券法务部办公室;

  3、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电子邮件、信函、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 登记办法:

  (1)现场登记

  法人股东现场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至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地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至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现场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至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2)电子邮件、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公司股东可根据现场登记所需的相关材料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方式登记,所提供的登记材料需签署“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字样。

  ①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公司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登记参加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②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股东,信函请寄至前述登记地点,函件封面注明“登记参加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③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材料传真至公司。

  通过以上三种方式登记参会的股东,请于登记时间截止前将登记材料通过对应办法送达本公司,并与公司证券法务部联系确认送达。

  5、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友平

  电话:0512-66168070

  传真:0512-66068077

  电子邮箱:stock@cheersson.com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提前20分钟到场,并向会务组提交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会议登记材料原件供核验。

  2、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与交通费用自理,预计会期半天。

  七、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1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76

  2、投票简称:瑞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2)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0年11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2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2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就本次会议所议事项按下述表决意见进行表决并签署会议决议、会议记录及其他会议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次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签署之日始,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说明:

  1、 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对于需要回避表决的议案,请股东在该议案的表决意见任一栏处填写“回避”,否则,公司有权按回避予以处理;

  2、 如股东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且应遵守委托人回避表决的相关规定;

  3、 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