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0-095
公司控股股东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8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公司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因美集团”)拟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225,200股,即不超过公告披露时公司股份总数的1%。
2020年10月16日,公司收到贝因美集团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截至2020年10月15日,贝因美集团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现将具体减持情况披露如下:
一、 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注:贝因美集团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以及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取得。贝因美集团自2018年12月7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减持本公司20,750,000股份。
二、 本次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贝因美集团的减持股份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贝因美集团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本次减持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差异。
3、贝因美集团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贝因美集团《股份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