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6 证券简称:海南高速 公告编号:2020-0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9月18日(星期五)下午2: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18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18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16号高速公路大楼七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曾国华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251,597,570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25.444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51,325,9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416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271,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7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328,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34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56,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06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271,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75%。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同意251,543,0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3%;
反对5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6 %;
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同意1,27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8961%;
反对5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964%;
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5%。
审议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海口)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周朝霞 朱圣涛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与会董事签署的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大成(海口)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