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20-08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9月10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在保证全体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由董事以传真方式会签,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时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独立董事邵春阳先生、章武江先生、方二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时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11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20-088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将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1,183.13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准)。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精工钢构”)于2020年9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568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4年10月24日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4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5,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2,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833,000,000.00元,减除其他发行上市费用人民币1,64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1,360,000.00元。以上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4年10月25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610461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制度,并已就专户存储管理与开户行、保荐机构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节余情况
根据《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及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相关监管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相关监管规定的情形。截至2020年9月10日,本次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1,183.13万元(含利息收入)。
三、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使用节余情况
(一)募投项目结项情况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已经基本建设完成,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将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1,183.13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准)。募投项目具体结项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节余资金11,183.13万元(含利息收入),均为绿色集成建筑科技产业园项目节余资金。主要原因为:项目建设实施期间,国内装备制造水平提升,国内设备厂商能够提供符合公司要求的产品。公司在设备采购中加强了设备研发,用部分国产定制设备代替原装进口设备,故投入较原募集规模减少。
四、审议程序
2020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1,183.13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2、监事会意见
公司对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我们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精工钢构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将2014年非公开发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约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11日
证券代码:600496 证券简称:精工钢构 公告编号:2020-089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9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9月28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黎安路999号大虹桥国际32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28日
至2020年9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议案2分别于2020年9月1日、9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等媒体上进行了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及出席者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及出席者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集中登记时间:2020年9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30。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黎安路999号大虹桥国际32楼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201199
联系人:曹先生、童女士
联系电话: 021-62968628
传真:021-62967718
2、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费、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9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20-090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监事会2020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9月10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在保证全体监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由监事以传真方式会签,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时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