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9 证券简称:小熊电器 公告编号:2020-049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股东施明泰、龙少柔、龙少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公司16,49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58%)的股东施明泰计划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28%)。
2、持有公司14,402,7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9.23%)的股东龙少柔计划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24%)。
3、持有公司6,329,7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06%)的股东龙少静计划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6%)。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施明泰、龙少柔、龙少静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拟减持股份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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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以及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5、减持数量及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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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公司拟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上述单一股东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6、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而定,但减持价格不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相关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所做出的承诺如下:
1、股份锁定承诺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股东施明泰、龙少柔、龙少静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两年内,本人第一年减持所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第二年减持所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3)本人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4)如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格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5)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6)如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届时对于本人锁定股份及/或减持事项有更严格规定或要求,本人将按照相关规定或要求执行。
公司股东施明泰、龙少柔、龙少静除遵守上述承诺外,还作出如下承诺: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本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通知发行人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同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股东施明泰、龙少柔、龙少静若未能履行相关承诺:本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十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三个月。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益的五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其他承诺
(1)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开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本人因未履行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3)如果因本人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已作出的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东施明泰、龙少柔、龙少静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本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股东施明泰、龙少柔、龙少静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股东施明泰、龙少柔、龙少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