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1%暨股份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0-07-28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0-071

  债券代码:124007      债券简称:雷科定转

  债券代码:124012      债券简称:雷科定02

  持股5%以上股东华融华侨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雷科防务”)于2020年5月2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华融华侨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华侨”)计划在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33,055,478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3%,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020年7月27日,公司收到华融华侨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20年7月26日,华融华侨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时间已过半,华融华侨共减持33,035,9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82%,减持计划数量已过半。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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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减持的股份来源为:通过司法裁定方式受让贵州外滩安防设备有限公司所持雷科防务股份。

  2、股东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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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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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华融华侨本次股份减持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华融华侨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实际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华融华侨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华融华侨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