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0-06-30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光电         公告编号:2020-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西桃花支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2,9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徽安活期化净值型理财产品(PN19000100)

  委托理财期限:无固定理财期限

  履行的审议程序: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光电”或“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5月8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含2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披露的《泰禾光电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一、本次委托理财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2月14日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购买综合财富管理服务业务25期FGDA20025L理财产品,具体详见《泰禾光电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公司已于 2020 年6月 24日赎回上述理财产品,收回本金5,000 万元,获得理财收益76.42万元。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获得一定的理财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接上表)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现金流转,本次委托理财产品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条款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理财产品组合投资于存放同业等货币市场工具、直接或通过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债券、基金、理财直接融资工具、信托受益权财产收益权等固定收益品种。其中,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为80%-100%,其余各投资品种合计投资比例为 0-20%。在理财产品存续期内,非因理财产品管理人主观因素导致突破前述比例限制的,理财产品管理人将在允许转让、恢复交易的 15 个交易日内调整至符合要求的投资比例。产品投向如有变化,除了高风险类型产品超出比例范围投资较低风险资产外,理财产品管理人将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并履行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程序。本理财产品总资产不超过产品净资产的140%。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购买标的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已上市金融机构,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公司董事会的尽职调查情况

  本公司长期同受托方保持着理财合作业务关系,未发生未兑现或者本金和利息损失的情况,公司也查阅了受托方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度审计报告,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理财业务开展的具体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情况

  本次理财金额2,900万元,占2020年3月末货币资金及理财产品金额合计数的比例为5.61%,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日常营运资金需求。通过购买理财产品,获得一定的理财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利润表“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六、风险提示

  1、公司此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非保本浮动收益型,可随时赎回,整体风险较低,但是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从而影响收益。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七、决策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5月8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含2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已对理财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九、备查文件

  1、中国民生银行回单;

  2、徽商银行智慧理财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及银行回单。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