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0-06-30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光电         公告编号:2020-03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17,600万元

  履行的审议程序: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信托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30日披露的《泰禾光电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

  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5月8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8,000万元(含2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信托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披露的《泰禾光电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

  一、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购买“薪加薪16号”2019年第18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XJXCKJ10156)理财产品14,000万元,具体详见《泰禾光电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0),公司已于 2020 年6月24日赎回上述理财产品,并获得理财收益272.02万元。

  于2020年2月14日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购买综合财富管理服务业务25期FGDA20025L理财产品4,400万元,具体详见《泰禾光电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公司已于 2020 年6月24日赎回上述理财产品,并获得理财收益67.25万元。

  于2020年3月27日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购买“薪加薪16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XJXCKJ30219)理财产品4,500万元,具体详见《泰禾光电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公司已于 2020 年6月29日赎回上述理财产品,并获得理财收益45.20万元。

  于2020年5月15日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购买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SDGA200545)理财产品1,200万元,具体详见《泰禾光电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公司已于 2020 年6月24日赎回上述理财产品,并获得理财收益4.27万元。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计划,同时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全部来源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许可[2017]312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7年3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99.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1.91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607.09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4,855.8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6,751.29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3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7]1855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续上表)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计划。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条款

  1、广发银行“薪加薪16号”W款2020年第174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结构性存款所募集的资金本金部分纳入广发银行资金统一运作管理,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拆借、回购等)的比例区间为20%~100%、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央票,金融债,短期融资券,企业债,中期票据,公司债)等金融资产的比例区间为0%~80%,收益部分投资于与欧元兑美元的汇率水平挂钩的金融衍生产品,投资者的结构性存款收益取决于欧元兑美元的汇率在观察期内的表现。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额度,理财产品类型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购买标的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如需开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此次,购买的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属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证本金不受损失,该产品的风险属于低风险,符合公司内部的管理要求。

  四、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8年,是国内首批组建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本次受托方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合肥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财务状况

  (三)关联关系与其他关系说明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公司董事会的尽职调查情况

  本公司长期同受托方保持着理财合作业务关系,未发生未兑现或者本金和利息损失的情况,公司也查阅了受托方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度审计报告,未发现存在损害本次募集资金理财本金安全的不利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情况

  本次理财金额为17,600万元,占2020年3月末货币资金及理财产品金额合计数比例为34.06%,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募集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通过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理财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利润表“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六、风险提示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七、决策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信托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已对理财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5月8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8,000万元(含2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信托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已对理财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九、备查文件

  1、银行回单;

  2、广发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及银行回单。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