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认定实际控制人的提示性公告 2020-06-30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特 尔 佳            公告编号:2020-05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前,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2、2020年6月29日,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创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通投资”)推荐和决定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创通投资拥有公司的控制权,创通投资的控股股东连宗敏女士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3、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增减,因创通投资取得公司董事会多数席位,认定连宗敏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实际控制人认定后,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创通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创通嘉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通实业”)的通知,因创通投资推荐的董事取得公司董事会多数席位,认定连宗敏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权益变动主体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增减,因创通投资取得公司董事会多数席位,认定连宗敏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创通投资、创通实业属于一致行动人。

  (一)创通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二)创通投资的一致行动人创通实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三)创通投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连宗敏女士的基本情况如下:

  连宗敏,女,无曾用名,1988年生,身份证号码:44162119880816****,中国国籍,有香港居留权,英国埃克塞特大学(University of Exeter)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长期居住地为深圳市,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路9280号天安高尔夫花园珑园*栋*号。曾任惠州市鸿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执行董事、深圳市鸿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深圳创通嘉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及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等职务;现任深圳市百富新物流有限公司董事、中连威纳(深圳)冷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创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创通嘉里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席。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0年6月1日,创通投资向公司董事会推荐了4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会候选人。

  2020年6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的议案》,董事会接受创通投资的推荐,同意提名连宗敏女士、连松育先生、高薇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孙东升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020年6月29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的议案》,创通投资推荐的4名董事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创通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创通实业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未发生变化,具体如下: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认定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增减,因创通投资取得公司董事会多数席位,认定连宗敏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创通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0,146,5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4886%),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其一致行动人创通实业持有公司股份21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46%),创通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创通实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0,361,9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5932%);因公司部分股东此前逐步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截至目前,公司其他单一股东的持股比例均低于5.00%且绝大部分单一股东的持股比例低于1.00%,故创通投资可以实际支配的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高于公司其他股东控制的股份表决权数。

  2020年6月1日,创通投资向特尔佳推荐了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连宗敏女士、连松育先生、高薇女士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孙东升先生;该等候选人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和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七名成员中的四名董事,包括连宗敏女士、连松育先生、高薇女士、孙东升先生均为创通投资推荐,创通投资推荐的董事超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总人数的半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创通投资推荐和决定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创通投资拥有公司的控制权,创通投资的控股股东连宗敏女士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就公司实际控制人认定事项,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为:

  自创通投资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以来,公司在2020年6月29日前无实际控制人,自2020年6月29日起实际控制人为连宗敏,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收购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其他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后,创通投资拥有公司的控制权,创通投资的控股股东连宗敏女士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实际控制人认定后,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增减,不存在股东违背承诺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