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6-30

  证券代码:600528        证券简称:中铁工业      公告编号:2020-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6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诺德中心11号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易铁军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3人,董事周高飞、独立董事杨华勇、独立董事金盛华、独立董事陈基华因疫情影响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会主席周振国、监事杨路帆因事及疫情影响未能出席;

  3、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余赞出席会议;

  4、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唐智奋,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刘娟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下半年至2021年上半年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推荐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人选的议案》

  2、《关于推荐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选的议案》

  3、《关于推荐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人选的议案》

  (三)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四)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五)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均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中的《关于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该议案表决时关联股东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二局建设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2、在收到控股股东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提名陈基华、李培根、傅继军三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后,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规定,已将上述三人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报送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未对上述三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出异议。

  独立董事陈基华、傅继军已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李培根目前尚未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李培根承诺在公司董事会提名并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3、此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七名董事、第八届监事会二名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2020年6月29日至2023年6月28日。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史震建、黄宇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