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6-30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0-05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6月29日下午16:00在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1560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6月19日以电话、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及相关与会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纪翌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纪翌女士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纪翌女士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具体人员设置如下: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纪德法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纪德法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蔡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蔡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田永鑫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田永鑫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李国范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国范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杨丽莎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杨丽莎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杨丽莎女士已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

  杨丽莎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21-69926000总机转

  传    真:021-69926163

  电子邮箱:yangls@stepelectric.com

  通讯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1560号

  邮    编:201801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金辛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金辛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9、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徐建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徐建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王刚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刚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1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周朔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周朔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1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钱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钱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1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郁林林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郁林林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郁林林女士已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关于证券事务代表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

  郁林林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21-69896737

  传    真:021-69926163

  电子邮箱:yulla@stepelectric.com

  通讯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1560号

  邮    编:201801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1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陈寒先生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属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陈寒先生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属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选举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30日

  简历附件:

  纪翌女士: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11月出生,加拿大达尔豪斯大学计算机应用科学硕士。2005年—2009年期间曾在三井物产(上海)贸易有限公司工作;自2011年7月11日起担任公司董事;2016年5月14日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2018年9月至2019年6月任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上海市嘉定区人大代表。

  纪翌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系公司控股股东纪德法先生之女。现持有公司股票35,872,939股,占总股本5.78%。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查询,纪翌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纪德法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1年11月出生,山东工业大学工业自动化专业研究生,北京大学EMBA,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1968年至1974年就职于江苏省盐城动力机厂;1974年至1986年就职于江苏连云港化工矿山设计院;1986年至1988年就读于山东工业大学学习工业自动化专业;1988年至1992年就职于上海市轻建房屋设备厂担任主任工程师;1992年至1995年就职于上海浦东时达电梯控制技术开发部担任总经理;1995年至2008年8月担任上海新时达电气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年8月5日至2016年5月14日,担任公司董事长;2014年2月17日至2016年3月22日,任公司总经理;2016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9年6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纪德法先生曾荣获上海市科技领军人物称号、中国优秀民营科技企业家奖、第三届上海科技企业家创新奖、上海市劳动模范等。纪德法先生曾担任的社会职务有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市商会副会长、嘉定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嘉定区工商联合会主席。现任上海市工商联主席咨询委员。

  纪德法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系公司董事长纪翌女士之父。现持有公司股票110,915,804股,占总股本17.88%。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查询,纪德法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蔡亮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1月出生,哈尔滨工业大学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1995年—1997年就职于上海金机集团担任工程师;1997年—2008年8月就职于上海新时达电气有限公司,历任开发工程师、开发部经理、技术研发中心副主任等职;2008年8月起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14年10月13日至2015年3月19日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3月19日至2017年7月28日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7年7月28日至2018年9月20日担任公司总经理;2018年9月20日起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蔡亮先生兼任中国自动化学会电气自动化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电控系统与装置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上海市机器人行业协会副会长。蔡亮先生擅长控制系统及变频器硬件研发,曾获得上海市发明创造专利奖发明类三等奖、上海市科技进步三等奖(技术发明奖)、河北省廊坊市科技进步一等奖、河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等奖项,并曾担任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起重机械安全监控与信息化管理系统研究与产业化开发”技术负责人,参与多项国家、省市级科研项目。在电梯控制系统方面主持取得了17项专利,5项软件著作权,7项技术成果,并在国内权威期刊《中国电梯》发表《32位网络化Smartcom.net电梯专用电脑技术》等数篇学术文章。

  蔡亮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蔡亮先生现持有公司股票8,135,479股,占总股本1.31%。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查询,蔡亮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田永鑫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7月出生,吉林大学硕士。1991年-2002年任职于哈尔滨哈飞汽车有限公司;2002年5月起至今历任上海晓奥享荣汽车工业装备有限公司经理、董事长、总经理;2015年1月至今任上海晓奥堃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6年5月14日起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7月27日起至今任公司董事。

  田永鑫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田永鑫先生现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385,247股,并通过上海晓奥堃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2,261,969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3,647,216股,合计占总股本0.59%。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查询,田永鑫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国范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4月出生,苏州大学战略管理学博士,中央财经大学西方会计学硕士,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中国会计学会会员、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会员。1996年至2001年就职于中日合资华升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历任财务科长、财务部副部长、财务部部长;2002年至2010年就职于中日合资上海华升富士达扶梯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2010年至2011年就职于广州蕉叶饮食服务有限公司,担任行政总监;2011年至2018年就职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18年至2019年就职于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2019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李国范先生曾荣获《经济观察报》主办的2005年度中国杰出营销奖、《首席财务官》主办的2012年度中国十大杰出CFO称号、中国CFO发展中心主办的2016年度中国十大资本运作CFO、2013年度和2015年度上海潘序伦中青年会计优秀论文奖。

  李国范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国范先生现持有公司股票382,246股,占总股本0.06%。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查询,李国范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杨丽莎女士: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2005年7月起就职于上海新时达电气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助理;2008年9月至2017年7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7年7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杨丽莎女士拥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杨丽莎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丽莎女士现持有公司股票50,000股,占总股本0.0081%。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查询,杨丽莎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金辛海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7月出生,工程硕士,正高级工程师。2002年起至今就职于本公司,历任研发经理、研发副总监、驱动研发总监、中央研究院院长等职务;2017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公司子公司上海辛格林纳新时达电机有限公司总经理、企业技术中心主任助理。

  金辛海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金辛海先生现持有公司股票105,000股,占总股本0.0169%。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查询,金辛海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徐建生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11月出生,华东化工学院(现华东理工大学)化工机械专业本科毕业,EMBA硕士学历。1991年起历任上海石化车间维修工程师兼团总支书记、厂企管办副主任兼团委副书记,加拿大麦格纳唐纳利汽车系统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德国凯毅德汽车系统公司中国区高级人力资源经理,美国艾默生必能信大中国区高级人力资源经理;2012年9月至2015年8月任英国庄信万丰化工中国区人力资源总监;2015年10月至2016年6月分别在浙江民企杭州中艺和贝达药业担任人力资源总监;2016年7月至2018年9月任公司人力资源总监;2018年10月至2020年1月任公司首席战略官兼人力资源总监;2020年1月至今任公司子公司深圳众为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10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徐建生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徐建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查询,徐建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刚志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2月出生,大学专科学历。2000年4月起就职于杭州行地集团有限公司,历任市场部长、销售部长、总裁助理兼战略发展总监、子公司杭州中达电机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3月创办杭州之山科技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年6月创立杭州之山智控技术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子公司杭州之山智控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王刚志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刚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查询,王刚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周朔鹏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3月出生,兰州铁道学院(现兰州交通大学)机械电子工程本科毕业,工学学士;上海财经大学EMBA硕士学位。2002年至2004年,在中国南车集团戚墅堰机车车辆厂配件分厂设备部工作,任工厂自动化工程师;2004年至2008年在德重集团(上海高威科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前身)工作;2008年至2011年8月任上海高威科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2011年9月起加入新时达,2013年12月至2016年12月,任上海新时达机器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机器人研发中心总监;2017年1月至2019年8月任上海珍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9年9月至今任公司子公司上海新时达机器人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周朔鹏先生主持完成“上海市高新技术转化项目——SR型机器人”1项;获得嘉定区科技进步二等奖1次;牵头申请或者参与申请专利17项;申请软件著作权8项;申请上海市科委、经委等研发和产业化项目7项。

  周朔鹏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朔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查询,周朔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钱伟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12月出生,1993年上海工业大学机械工程系本科毕业,工学学士;2018年取得荷兰商学院MBA,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1995年加入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期间2000年离职,2002年再度加入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技术部经理,售后服务部经理,售前技术支持部经理;2014年3月至2018年9月任公司子公司谊新(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部总监;2018年10月至今任公司企业技术中心研发平台总经理;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钱伟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钱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查询,钱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郁林林女士: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年4月出生,江苏科技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2013年2月至2018年3月在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286)历任证券部主办科员、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助理、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2018年4月至今在公司任证券事务代表。郁林林女士已于2014年5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郁林林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郁林林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查询,郁林林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寒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3月生,先后毕业于南京财经大学(原南京经济学院)会计系、兰州大学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内部审计师(CIA)、中级会计师。历任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主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兼主办会计;安防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所属软件板块、物联网板块、消防板块内控总监;安防运营服务(中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7年12月起就职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属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陈寒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查询,陈寒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