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0-06-30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珠海润都制药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37号)核准,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7.01元,本次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42,52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8,429.21万元,其中发行费用可抵扣进项税为人民币465.24万元,考虑可抵扣进项税额之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561.0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报告号为大华验字[2018]000002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于2018年1月2日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5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次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 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营销网络优化建设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该项目”),该项目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营销网络优化建设技术改造项目”原计划完成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2019年4月22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营销网络优化建设技术改造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18年12月31日延至2020年12月31日。截至2020年5月31日,该项目募集资金投资进度为10.72%。

  2. 募投项目终止的原因

  “营销网络优化建设技术改造项目”是公司基于当时的市场前景和战略发展计划制订的,本项目原计划的投资总额为4,970.90万元,建设期为12个月。本项目原计划拟在现有销售网络的基础上,在华北(北京市)、西北(西安市)、东北(沈阳市)、华东(上海市)、华中(武汉市)、西南(成都市)、华南(广州市)七个大区扩建区域营销管理中心,在天津市、重庆市、河北省、山西省、吉林省、江苏省、浙江省等22个战略省市扩建省级营销中心,同时在广州市、北京市设立区域物流中心,并优化全国营销网络信息化系统。

  随着近年来国家医药行业相关政策的变革等因素影响,该项目的实施和推进无法达到项目原预期的效果,为了保障投资的稳健性及投入产出效果,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因此,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前期对本项目的投入进度较为缓慢。

  基于当前国家医药行业宏观政策的变化形势,以平稳健康发展为原则,公司短期内拟不再大规模实施制剂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因此,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综合行业发展、市场环境、公司战略和资金使用效率等多方面因素考虑,经公司审慎研究后,拟终止“营销网络优化建设技术改造项目”。未来,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公司战略,适时以自有资金继续投入营销网络的建设。

  四、募投项目终止后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结合市场环境的实际情况,为了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公司拟将“营销网络优化建设技术改造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4,438.00万元及利息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同时公司将注销该项目募集资金专项银行账户。

  五、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规定的说明

  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 募集资金已到账超过1年:

  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1月到账,超过一年,符合相关条件。

  2. 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各项目有明确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故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推进和实施。

  3. 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已按照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要求履行董事会、监事会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次终止的部分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将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且公司已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终止募投项目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终止“营销网络优化建设技术改造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实际情况发展变化审慎做出的,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时能更好地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资金需求,以实现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能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七、相关审议程序

  1. 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结合市场环境的实际情况,为了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同意终止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优化建设技术改造项目”,并将上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4,438.00万元及利息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募集专项账户余额划转至公司其他账户并注销该项目募集资金专项银行账户等相关事宜。董事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该事项的审批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3. 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优化建设技术改造项目”,并将上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4,438.00万元及利息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此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以及市场环境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因此,同意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5. 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备查文件

  1.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