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0-06-30

  证券代码:002078       证券简称:太阳纸业      公告编号:2020-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即2020年7月7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截至2019年6月23日,公司总股本为2,591,407,672股,由于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太阳转债,债券代码:128029)正处于转股期,若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6月23日至登记日:2020年7月7日)太阳转债发生转股,每股分配比例不发生变化,对转股新增股份亦按照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实施分配。

  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7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7月8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7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7月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6月23日至登记日:2020年7月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 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因实施本次权益分派事项,太阳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披露的《关于太阳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

  六、咨询事项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友谊路1号

  咨询联系人:王涛

  咨询电话:0537-7928715

  传真电话:0537-7928489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