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0-06-30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事务所”),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亚太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2020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和亚太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审计费用相关事宜。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785632412

  4、执行事务合伙人:王子龙

  5、成立日期:2013年9月2日

  6、营业场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1号楼B2座301室

  7、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是否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是

  9、历史沿革: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于1993年获取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1998年,经国家财政部财协字(1998)22号文批准,在跨地区组建了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亚太(集团)加入了国际组织——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联盟(CPAAI)。2013年,根据财政部财会[2010]12号《关于印发<财政部、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的规定,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总部设在北京,现设有风险评估部、业务监管部、专业标准部、综合部、发展部、财务部等职能部门和10多个审计业务部,在郑州、深圳、上海、南京、广州、合肥、成都、重庆、西安、杭州、武汉、石家庄、大连、济南、长沙、东莞、宁波、新疆、雄安等地拥有22家分所。各分支机构在人力资源政策、财务管理、项目承接与执行、执业标准与质量控制、信息系统方面对各分支机构进行统一管理,能够为客户提供统一、标准、便捷的专业服务。

  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保险赔偿限额2亿元,能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二)人员信息

  1、总体情况:亚太(集团)首席合伙人为王子龙,截至2019年12月31日员工人数2099人,其中合伙人89名;注册会计师541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362人。

  2、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为周含军先生,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是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从2012年3月至今在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先后为40余家A股上市公司提供过年度审计服务,包括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舜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雷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亚太(集团)及周含军先生受到深圳监管局的警示函措施一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1号:亚太所执行的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报审计执业项目专项检查),已于2020年1月18日向深圳监管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戴勤永女士,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是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从2018年11月至今在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已为多家A、B股上市公司提供过年度审计服务,包括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舜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雷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戴勤永女士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其他行政处罚和监管措施。无兼职情况。

  项目质控负责人:梅春,中国注册会计师,从2018年11月至今在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其他行政处罚和监管措施。无兼职情况。

  (三)业务信息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度业务收入6.0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5.35亿元,证券业务0.84亿元。2018年为30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业、邮政业和房地产业,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四)执业信息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及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合伙人、项目质控负责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为从业经历丰富、具有相应资质并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专业人士,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五)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交易所自律监管及民事诉讼。收到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累计11份,其中,2017年2份,2018年2份,2019年7份,均已完成整改工作。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亚太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亚太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多年从事财务审计的资质和专业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在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亚太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亚太事务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尤其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先审核,同意将《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亚太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尤其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亚太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