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0-06-30

  证券简称:*ST美丽          证券代码:000010         公告编号:2020-053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20年6月28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子公司债权转让的议案》

  公司子公司江苏八达园林有限责任公司将应收江苏省阜宁金沙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的债权以5,97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南京栖息地商贸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债权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

  二、《关于控股子公司继续向其股东借款的议案》

  福建美丽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美丽生态”)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70%,其主要业务为市政工程、景观施工等的大型综合性整体项目,资金使用量较大,为便于其工程项目的推进以及其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以及后续回购,福建美丽生态拟向其股东平潭鑫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平潭鑫晟”)继续借款,增加借款额度人民币2亿元,借款总额度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具体以实际借款金额为准),年利率不超过8%(具体以实际借款时执行的利率为准),贷款期限以每笔资金到账时起算不超过12个月,用于福建美丽生态补充流动资金。平潭鑫晟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对该事项不存在担保情形。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