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武汉新设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2020-06-13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0-09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武汉新设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基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了联合行业骨干企业、武汉当地优势学科所在高校、知名科研院所等单位,引进高端人才,聚集产业技术创新资源,提升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先进材料技术的转化应用和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公司拟在湖北省武汉临空港经济开发区投资设立武汉江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名称以相关部门的核准为准,以下简称“武汉江丰研究院”),武汉江丰研究院的注册资本为2,500万元人民币。

  2、对外投资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武汉新设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拟定名称:武汉江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武汉临空港经济开发区

  4、经营范围: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让与技术服务

  5、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

  6、出资方式:公司以自有及自筹资金通过货币方式出资

  以上内容以相关主管部门最终核准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目的和影响

  武汉江丰研究院的设立满足了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联合行业骨干企业、武汉当地优势学科所在高校、知名科研院所等单位,引进高端人才,聚集产业技术创新资源,提升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先进材料技术的转化应用和科技成果的产业化,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潜在风险

  武汉江丰研究院的成立尚需取得当地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核和批准,其未来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国家政策、宏观经济、市场竞争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

  四、其他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