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98 证券简称:东方生物 公告编号:2020-028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2名监事为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1名监事为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潘丽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与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5月21日
附件: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潘丽娟,女,199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年7月进入本公司,从事产品生产工作;2017年5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潘丽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