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2020-05-16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98,400,943.40元向全资子公司衢州华统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衢州牧业”)进行增资,用于实施“衢州华统现代化生态养殖场建设项目”、“衢州华统现代化华垅生猪养殖建设项目”、“衢州华统现代化东方生猪养殖建设项目”的募投项目。本次增资完成后,衢州牧业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7,500万元增加到人民币573,400,943.40元。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5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55,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5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075,471.70元,再扣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发行手续费和信息披露费用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523,584.9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1,400,943.4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77号”《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存储。

  2020年5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衢州华统牧业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1,481.03万元;以及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的短期理财产品。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增资情况

  因本次募投项目“衢州华统现代化生态养殖场建设项目”、“衢州华统现代化华垅生猪养殖建设项目”、“衢州华统现代化东方生猪养殖建设项目”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衢州牧业。因此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498,400,943.40元以增资方式投入到全资子公司衢州牧业。本次增资完成后衢州牧业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衢州牧业资金实力和经营能力将进一步提升,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衢州华统牧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03MA29UFYP4B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斌

  成立时间:2018年05月07日

  经营期限:2018年05月07日至长期

  注册资本:7,5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后溪镇张村村208号

  经营范围:生猪养殖、销售和货物进出口,提供生猪养殖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衢州市衢江区莲花镇华垅村下厅118号、衢州市衢江区横路办事处东方村范家168号)。

  2、股权关系

  衢州牧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人民币

  备注:上述2019年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六、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将募集资金以增资方式投入全资子公司衢州牧业,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同时还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稳步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次增资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衢州牧业进行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开展和顺利实施,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建设内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498,400,943.40元增资全资子公司衢州牧业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衢州牧业进行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募投项目的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498,400,943.40元增资全资子公司衢州牧业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衢州牧业进行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开展和顺利实施,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建设内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以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