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部分董事的公告 2020-05-16

  股票代码:600995         股票简称:文山电力         编号:临202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期,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雷鹏董事的书面辞呈报告,因工作需要,雷鹏同志向公司董事会提请辞去现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关联交易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董事会同意雷鹏同志辞去现任公司职务。

  雷鹏同志自2018年2月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关联交易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以来,勤勉尽责,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对公司治理、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雷鹏董事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根据公司股东方——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提名彭炜同志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推荐意见;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和提名推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彭炜同志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彭炜同志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不存在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何一种情形。彭炜同志简历见附件。

  2020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会议选举彭炜同志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变更公司部分董事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因工作需要,公司非独立董事雷鹏同志向公司董事会提请辞去现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相关委员会职务。公司董事会同意雷鹏同志辞去现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关联交易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结合公司发展和工作需要,根据公司股东方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提名彭炜同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推荐意见,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推荐彭炜同志任公司非独立董事,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我们已充分了解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素养等情况。彭炜同志多年从事电力企业经营管理等工作,具备丰富的企业管理工作经验,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等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第148条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形;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推荐、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变更公司部分董事的事项,同意彭炜同志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独立董事:胡继晔、孙宏斌、杨  露、李晓虹

  特此公告。

  附件:彭炜同志简历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6日

  附件:

  彭炜同志简历

  彭炜,男,汉族,1982年11月生,云南禄劝人,大学学历,理学学士、经济学学士学位,2007年07月参加工作,201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经济师,现任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部(全面深化改革办公室)政策研究科科长。2001.09-2005.07 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化学专业取得理学学士学位;2006.09-2007.07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经济学专业取得经济学学士学位;2007.07-2010.10 在云南电网公司昆明供电局超高压分局、修试所、盘龙分局、营销部工作;2010.10-2011.12任云南电网公司昆明供电局电力营销部开发室主管;2011.12-2017.12 历任云南电网公司企业管理部企业管理科企业管理专责、副科长、副科长(主持工作);2017.12-2019.11 历任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部(全面深化改革办公室)基础管理科副科长(主持工作)、科长;2019.11至今任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部(全面深化改革办公室)政策研究科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