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0-04-29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3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容诚事务所长期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容诚事务所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自成立以来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及拟支付审计费用为70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容诚事务所系特殊普通合伙制企业,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于2013 年 12 月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等,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全球知名会计网络 RSM 国际在中国内地的唯一成员所。

  该所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责任限额 4 亿元,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从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本次审计业务主要由容诚事务所深圳分所承办。容诚事务所深圳分所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更名而来,成立于2017年12月8日,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23号深圳中国人寿大厦1505、1506单元,执业人员具有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容诚事务所共有员工3,051人。其中,合伙人106人,首席合伙人肖厚发;注册会计师860人,全所共有2,853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蔡浩,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拥有10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先后为华菱星马(600375)、美芝股份(002856)、雷赛智能(002979)等多家公司提供证券服务业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桂迎,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先后为华茂股份(000850)、凤形股份(002760)、美芝股份(002856)等多家公司提供证券服务业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耿兰,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具有多家公司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工作经验,先后为美芝股份(002856)、金证互通(838334)等公司提供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信息

  容诚事务所2018年度总收入共计69,904.0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66,404.4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8,467.12万元;2018年为1,338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为110家A股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对于公司所在行业,该所及审计人员拥有丰富的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容诚事务所及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为从业经历丰富、具有相应资质并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专业人士,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近3年内,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收到1份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即2017年10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28号。除此之外,该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容诚事务所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容诚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事务所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拟支付审计费用人民币70万元。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容诚事务所长期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能够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公司拟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拟支付审计费用人民币70万元,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容诚事务所长期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能够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事务所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及拟支付审计费用人民币70万元。

  3、表决情况以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书面审核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5、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