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4-29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9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4月17日以书面和电话通知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1、2019年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管理、关联交易、重大事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监督,全力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019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六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工作的意见

  2019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和现行财务制度、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情况、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等进行了认真核查,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3、2020年度工作计划

  公司监事会坚决贯彻公司既定的战略方针,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监事会职责,监督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加强监事会成员政策理论与专业知识学习,为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及促进公司发展而努力工作,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该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该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使用与存放募集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

  (七)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具体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组织体系,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比较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

  (九)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 2019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在担任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能够客观、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监事会同意续聘该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及拟支付审计费用人民币70万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 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