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0-04-29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0-006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费用为XX万元(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年度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的审计机构,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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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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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业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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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执业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是否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1、项目合伙人:

  施其林,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1994年至今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工作,从事证券业务26年。

  2、质量控制复核人:

  沈颖玲,注册会计师,2010年1月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专业标准与质量控制复核工作,从事证券业务10年。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施其林,见项目合伙人信息。

  张建东,注册会计师,2012年9月至今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工作,从事证券业务7年。

  5、诚信记录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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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形。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材料及其从事公司2019年度审计的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后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其在为公司提供的2019年度审计服务的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的审计机构,Ebner Stolz Gmbh &Co.KGo为公司境外子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18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经核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含Ebner Stolz Gmbh&Co.KG)为公司出具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所在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时,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推荐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的审计机构,Ebner Stolz Gmbh &Co.KGo为公司境外子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3、2020 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批准。

  四、报备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