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0-04-29

  上市公司名称: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阳光股份

  股票代码:        000608

  信息披露义务人:Eternal Prosperity Development Pte. Ltd.

  住所:120 Robinson Road, #08-01, Singapore 068913

  通讯地址:Unit 3201A, 32/F., Citicorp Centre, 18 Whitefield Road, Hong Kong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0年4月2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做如下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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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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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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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拥有其他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于中国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的战略发展和资金安排等需求考虑进行。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持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增加其在上市公司拥有的权益。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218,4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12%。

  2020年4月2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京基集团签署了《关于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京基集团转让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218,4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12%)。完成前述股份转让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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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0年4月2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京基集团签署了《关于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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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上市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京基集团,实际控制人为陈华先生。

  四、本次权益变动前,是否对受让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和受让意图等进行合理调查和了解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对京基集团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受让意图等进行了合理调查和了解,京基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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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担保及其他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未清偿的负债,亦不存在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是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不存在被质押、冻结以及其他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阳光股份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ternal Prosperity Development Pte. Ltd.

  授权代表:

  2020年  月   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商业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3、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转让协议复印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于阳光股份办公地点,以备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Eternal Prosperity Development Pte. Ltd.

  授权代表:

  2020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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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Eternal Prosperity Development Pte. Ltd.

  授权代表:

  202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