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0-04-29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0-17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0年4月27日最新股本4207650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权益分配实施之前若发生股本变动,则以本次派发现金总额不变,按最新股本调整分配比例。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为垃圾焚烧发电、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

  (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采用BOT、BOO、PPP等投资运营模式,承接全国各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及其他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等环保项目。作为我国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立足于以特许经营的方式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投资、建设及运营,向餐厨垃圾处理、污泥处理等固废处理领域扩展,致力于打造平台型环保企业。公司的经营宗旨:秉持“让城乡垃圾变为再生资源,让旺能项目成为城市名片”愿景,以垃圾焚烧发电为核心,满足客户综合性、全方位、多层次固废处置利用的服务需求,打造国际性一体化环境服务商。

  (二)经营模式

  旺能环保主要从事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项目经营模式包括BOT、BOO、PPP模式,以及垃圾中转模式。

  1、BOT业务模式

  按照协议约定,政府有关部门授予公司特许经营权,准许在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有效区域范围以及项目处理规模内建设、运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并于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时将项目设施的拥有权转让予政府有关部门。一般而言,BOT项目营运的特许经营期为期25至30年。

  2、BOO业务模式

  按照协议约定,政府有关部门授予公司特许经营权,准许在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有效区域范围以及项目处理规模内建设、运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并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评估。与BOT模式的不同在于BOO模式在特许经营权到期时,公司仍然拥有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财产、设施、字号、商标等资产所有权。

  3、PPP业务模式

  按照协议约定,政府有关部门将部分政府责任以特许经营权方式转移给公司,政府与公司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共同体关系,政府的财务负担减轻,公司的投资风险减小。通过授予公司特许经营权,准许在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有效区域范围以及项目处理规模内建设、运营餐厨垃圾处置项目,并于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时,将项目设施的拥有权转让予政府有关部门。一般而言,餐厨垃圾PPP项目营运的特许经营期不超过30年。

  4、垃圾中转模式

  按照协议约定,在特定区域内建设、运营垃圾压缩中转站,接收当地生活垃圾并将该等生活垃圾转运至公司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理。一般约定的垃圾供应的期限为25至30年。

  (三)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为电力产品及蒸汽产品。

  (四)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

  作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的基础性行业,垃圾焚烧发电没有明显的行业周期性,宏观经济起伏波动不会对本行业造成较大影响。垃圾焚烧发电的原材料以垃圾、废料为主,原材料收集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变化,项目运营一般也不受季节影响,所以本行业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变化。

  (五)行业格局和公司地位

  从经营地域来说,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以及环渤海经济圈等地区是垃圾焚烧发电企业普遍选择的重点发展区域,其中,超过半数的垃圾发电企业在江苏、广东、浙江、山东等省份投资或投标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公司是行业内主要的垃圾焚烧发电企业之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一、2019年度公司主要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35亿元,较上年同期8.36亿元增长了35.69%,主要原因是新投产项目攀枝花项目、河池项目、湖州南太湖四期项目、许昌项目增加了公司的营业收入。公司实现营业利润4.7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1亿元,较上年同期的3.06亿元增长了34.32%。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90.5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41.01亿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0.68%,基本每股收益为0.99元。

  二、2019年度经营层的工作及成效@   (一)市场开发与拓展

  2019年全年获取4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3个餐厨垃圾项目,新增市场订单近3000吨,完成年初的目标。在新业务新市场探索方面,2019年成立浙江旺能环境修复有限公司,组建了核心团队,依托公司目前存量终端项目积极布局市场,重点关注填埋场综合治理等垃圾综合资源化利用项目,已经取得初步成效。

  (二)项目前期与建设

  2019年建设完成南太湖四期、许昌旺能、河池旺能、淮北旺能四个项目,并投入运营。进一步强化了项目化管理和过程考核与风险控制,加强各建设项目事前控制、事中监督、事后审计,建立了整体协调联动机制。组织开展11个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的前期工作,完成 5 个项目的前期报批工作。加强管理制度建设,对工程制度进行完善修订。同时对在建项目实行了月度现场考评,将考评结果纳入建设管理团队的考核,管理成效显著。

  (三)运营管理与技术研发

  在做好各生产运营企业安全生产保障监督、环保达标排放指导、生产运行指标管控和稳定运行服务保障等工作的同时,结合近年国家、行业和企业内部下发的标准文件对原《运营企业管理制度汇编》进行了修编,下发了安全、环保、廉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了过程管理流程,并不断引导各项目公司努力成为固废处理无害化企业、高新技术企业、ISO认证企业、环保示范教育和工业旅游基地。

  2019年公司进一步加强了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领域及餐厨垃圾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在知识产权方面,公司目前总共已获取103项专利,公司不断加大对科研的投入,公司加速提升新型环保设备、新技术的产品升级开发。

  (四)证券管理方面

  报告期内,共组织召开了11次董事会、7次监事会、6次股东大会,起草并公告4个定期报告、110个议案。顺利完成了公司对外一系列信息披露工作,全年信息披露未发生一次更正公告,未收到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处罚。公司对高层管理人员实行了股权激励,将公司长远发展与管理团队自身发展紧密连接,这样的激励机制也极大调动了管理层的积极性,进一步促进公司经营的创新和活力。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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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非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1)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2019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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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19年1月1日,公司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按原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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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的调节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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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期末金额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损失准备的调节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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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内新增8家项目公司:上市公司旺能环境直接对外投资浙江欣展迅贸易有限公司、浙江旺能环境修复有限公司;通过子公司浙江旺能对外投资新设浙江欣诺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浙江湖州旺源安装检修有限责任公司、台州旺能环保能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通过孙公司旺能生态对外投资新设兰溪旺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青田旺能环境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浙江丛丛欣生物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芮勇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