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2020-04-29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1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以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与收益相对稳定的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拟投资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委托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的目的

  为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与收益相对稳定的委托理财,该委托理财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委托理财投资金额

  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4、投资方式

  公司主要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理财产品主要用于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收益稳定的金融工具;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

  5、委托理财期限

  每笔委托理财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委托理财额度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以内有效。

  二、委托理财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依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重大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公司独立董事也出具了相关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委托理财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委托理财拟选择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收益稳定、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品种。在购买理财产品前,公司将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四、风险控制

  公司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重大投资管理制度》等规定进行投资理财决策,加强公司的风险管控,实施日常监控与核查,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