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0-04-29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8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致同事务所”)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师的具体工作量、结合行业费用标准确定其报酬。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任致同事务所为2019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19年度的相关审计工作已经结束,致同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 2019 年年度会计报表及内控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继续聘任致同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师的具体工作量、结合行业费用标准确定其报酬。

  2019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报酬为1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30万元。

  二、拟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致同事务所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 1981 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1998 年 6 月脱钩改制并与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2011 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徐华,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层。

  致同事务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019877),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致同事务所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致同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5.4 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致同事务所是致同国际(Grant?Thornton)的中国成员所。

  2、人员信息

  致同事务所目前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 196 名;截至 2019 年末有 1179 名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800 人。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赵雷励,注册会计师,2005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8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赵雷励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永学,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逾8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刘永学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3、业务信息

  致同事务所 2018 年度业务收入 18.3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3.6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2.28 亿元。上市公司 2018 年报审计 185 家,收费总额 2.57 亿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和房地产业,致同事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致同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赵雷励(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4年,刘永学(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0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根据致同事务所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合伙人汪孝玲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汪孝玲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3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致同事务所累计受(收)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份,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七份,交易所和股转中心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三份,其中行政处罚系山西证监局作出,因太化股份 2014 年年报未完整披露贸易收入确认具体方法,其控股子公司通过实施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致同事务所对财务报表审计时未勤勉尽责。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赵雷励以及刘永学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拟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1、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事务所从业资质、专业能力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致同事务所作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2019年年度会计报表及内控审计的各项工作,认可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继续聘任致同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拟续聘的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以及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拟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致同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师的具体工作量、结合行业费用标准确定其报酬。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