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4-29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20-014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以专人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

  2. 本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星期一)12:00时在公司(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庆科技园兴春路235号)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召开。

  3.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4.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宏斌先生召集并主持。

  5.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下列议案并就相关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1、《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角度出发,对公司重大投资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的反应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经审核: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18年—2020年)》的规定;公司现金流及报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充足,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后续发展;该分配方案对保护投资者权益、提升投资回报起到了积极作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7、《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状况。

  总体上,公司2019年整改后的内部控制制度在所有重大方面与《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保持了一致。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范性要求,符合公司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

  8、《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9、《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根据2020年度生产经营活动和投资需要,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6亿元(含已有贷款、尚未收回的保函等)的银行授信额度,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流动资金借款、长期借款、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开具承兑汇票。

  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在办理申请授信额度或进行融资时可以相互担保,但任一时点的累计担保余额不得高于上述授信额度;上述担保的担保对象仅限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该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须按股权比例进行同比例担保或提供相应的反担保。除上述情形之外的其他担保均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并另行履行审议程序。

  此次授信有效期为本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的任一时点使用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含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各类非固定收益或者无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余额)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由商业银行发行的非固定收益或者无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

  本议案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使用计划,开展部分主要原材料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品种为与公司生产经营中使用的钢材、PVC树脂相同或高度类似的商品期货品种,最大保值量不超过对钢材、PVC树脂年度用量的80%,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的任一时点进行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投入金额(含追加的临时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1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及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的具体内容详见《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

  13、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为进一部完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的薪酬制度体系,强化公司董事、监事勤勉尽责,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第六条、第十六条进行修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