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4-29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9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0年4月17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丽晶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9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七次会议。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规章赋予的职权,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股东权益和员工权利出发,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2020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19年度报告》和《2019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2019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2020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2020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19年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17)。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同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2020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7,914.89万元,较上年增长42.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645.73万元,较上年增长5.36%;2019年末,公司总资产为309,950.81万元,较2018年增长49.48%;净资产为212,420.91万元,较2018年增长156.89%。

  综合考虑2020年宏观经济的波动性,监事会同意公司在总结2019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20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审慎预测2020年度财务预算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19年度薪酬及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预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业务,系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遵循了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2020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为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的职能,同时也为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降低公司运营风险,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投保董事、监事及高管责任保险的审批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2020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为公司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2020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