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20-04-29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20-041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余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陶洪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陶洪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融资较上年年末减少9,678,000.00 元,减少率96.03%,主要原因为应收票据到期。

  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较上年年末增加 63,317,838.98 元,增长率253.42%,主要原因为控股子公司中和盛杰进口业务扩大导致缴纳锁汇保证金和货物保证金增加。

  报告期末,预收款项较上年年末增加 614,987,790.56 元,增长率77.61%,主要原因为控股子公司中和盛杰业务规模增长, 预收货款相应增加。

  报告期末,库存股较上年年末增加 36,002,850.00 元,增长率141.87%,主要原因为2019年,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二)合并利润表项目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 3,180,097,929.26 元,增长率116.31%,主要原因为:受国内猪肉价格上涨等影响,本期收入增加幅度较大。

  报告期内,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13,964,532.29 元,增长率548.97%,主要原因为本期银行融资增加导致利息支出增加。

  报告期内,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 2,563,584.90 元,增长率366.40%,主要原因为本期政府补贴增加。

  报告期内,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 6,535,114.12 元,增加率669.57%,主要原因为本期期末应收账款增加导致坏账准备增加。

  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19,552,435.06 元,减少率283.50%,主要原因为本期主要原因为期末贸易产品价格回升致存货跌价准备减少。

  报告期内,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 1,276,180.79 元,增长率447.82%,主要原因为本期生产性生物资产处置利得增加。

  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8,438,599.68 元,增长率1075.61%,主要原因为本期收到政府补助600万。

  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 2,100,029.56 元,增长率128.45%,主要原因为本期为新冠疫情等公益性捐赠315.96万。

  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11,301,731.25 元,增长率100.47%,主要原因为本期应税所得额增加。

  报告期内,少数股东损益较上年同期增加8,797,402.87元,增长率116.13%,主要原因为本期控股子公司实现利润增加。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2,072,332.05 元,减少率139.72%,主要原因为本期支付猪场改造资金增加。

  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402,300,515.33 元,增长率145.91%,主要原因为本期取得短期借款增加。

  报告期内,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较上年同期增加10,998.29 元,增长率77.18%,主要原因为本期外币余额减少,汇率变动影响减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2019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19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时公司于2019年11月16日至2019年11月25日对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19年9月26日的公司公告。

  3、2019年12月2日,公司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19年12月3日的公司公告。

  4、2019年12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19年12月4日的公司公告。

  5、2020年1月17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0-004),公司董事会完成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向220名激励对象授予1665.17万份股票期权,向162名激励对象授予1658.93万股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7.40元/份;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3.70元/股。

  6、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节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周树青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3万股、注销其持有的13万份股票期权。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20年4月29日的公司公告。

  二、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1、2019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及项下子议题、《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有关议案。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7,500.00万元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2019年7月6日巨潮资讯网。

  2、2019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及项下子议题,公司拟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从不超过人民币87,500.00万元(含87,5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95,000.00万元(含95,000.00万元),并相应调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额及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额,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2019年8月26日巨潮资讯网。

  3、2019年9月6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及项下子议题、《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有关议案。2019年9月7日巨潮资讯网。

  4、2019年9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192517)。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2019年11月15日巨潮资讯网。

  5、2019年11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2517号)(以下简称“《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2019年11月15日巨潮资讯网。

  6、2019年12月5日,根据《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就《通知书》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将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笕馐称饭煞萦邢薰竟⑿锌勺徽昵胛募蠢∫饧幕馗碄》。

  7、2020年3月12日,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修订,披露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8、2020年4月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2517号),

  需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对相关问题逐项落实后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将有关书面材料报送至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9、2020年4月27日,根据《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就《通知书》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将二次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申请文件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余宇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