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0-04-29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0-042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和信事务所成立于1987年12月,转制设立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7层。和信事务所于1993年8月获得国家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19年获得德国注册会计师公会(WPK)核发的《第三国会计师事务所注册证书》,其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和信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王晖先生,截至2019年末,拥有合伙人36人,注册会计师282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206名,注册会计师人数较2018年没有变化,从业人员总数为708名。

  3、业务规模

  和信事务所2018年末净资产金额1,969.64万元,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18,568.8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7,077.86万元;为4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5,313万,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文化体育娱乐业、综合业等,所服务上市公司总资产均值为128.02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19年末,和信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 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和信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等。具体情况如下:

  ■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任项目合伙人王晓楠女士、质量控制负责人吕凯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晓楠女士和徐士诚先生均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1)拟任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王晓楠女士从业经历

  王晓楠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和信事务所合伙人,有25年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从业经历及证券业务经验,主持或复核过浪潮信息(000977)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业务,并在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重大重组审计、大型国企审计等方面具有多年丰富经验,无兼职。

  (2)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凯先生从业经历

  吕凯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和信事务所合伙人,有8年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从业经历及证券业务经验,主持或复核过永泰能源(600157)、隆基机械(002363)、益生股份(002458)、惠发食品(603536)、兴民智通(002355)、山东赫达(002810)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并在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重大重组审计等方面具有多年丰富经验,无兼职。

  (3)拟任签字会计师徐士诚先生从业经历

  徐士诚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和信事务所授薪合伙人,有15年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从业经历及证券业务经验,主持或参加过浪潮信息(000977)、永泰能源(600157)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业务,并在企业改制审计、年报审计、资产并购重组审计等方面具有多年丰富经验,无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会计师王晓楠女士、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凯先生、拟签字会计师徐士诚先生近三年均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等,并符合独立性要求。

  (三)审计收费

  和信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1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60万元,两项合计220万元,与2019年度审计费用同比无变化。上述收费按照和信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和信事务所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独立性要求,诚信状况较好;在2019年度公司审计工作中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开展审计工作,并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其工作态度和质量均得到公司管理层和相关人员的认可,其发表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计委员会对和信事务所2019年度审计工作表示认可,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和信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戴武堂先生、王春华先生、邢红梅女士为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函,同意将《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和信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具有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较强业务胜任能力,在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继续聘任和信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继续聘任和信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0万元。该议案需要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