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0-04-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10股派人民币2.1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分红派息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3,858,639.46元。截至报告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48,022,959.50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36,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0,560,000元(含税),占2019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1.5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以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董事会做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编号:2020-012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