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0-04-29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1908              公司简称:京运通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未来资金支出计划,结合目前经营情况、资金状况,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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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稳定,包括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发电、新材料和节能环保四大产业。同时,公司出售所持有集成电路产业并购基金份额的交易已完成,公司已收回投资并获得了利润。

  (1)高端装备制造业务

  公司该业务主要产品包括光伏设备和半导体设备。光伏设备包括单晶硅生长炉、多晶硅铸锭炉、金刚线开方机、金刚线切片机、多晶检测自动化设备等。半导体设备包括区熔单晶硅炉、碳化硅晶体生长设备等。

  (2)新能源发电业务

  公司该业务包括太阳能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公司2012年进入光伏发电领域,装机规模不断扩大,后又涉足风力发电领域。2018年“5.31光伏发电新政”以后,公司根据相关政策和市场情况,调整了业务拓展节奏,谨慎选择投建标的,装机容量增速放缓。截至2019年底,公司新能源发电事业部光伏及风力发电累计装机容量约为1.34GW。

  国家能源局统计数据和相关信息显示,截至2019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7.94亿千瓦,同比增长9.00%;其中,风电装机2.10亿千瓦,同比增长14.00%,光伏发电装机2.04亿千瓦,同比增长17.30%。风电、光伏发电首次双双突破2.00亿千瓦,可再生能源的清洁能源替代作用日益突显。2019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2.04万亿千瓦时,同比增加约1,761.00亿千瓦时;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部发电量比重为27.90%,同比上升1.20个百分点。其中,风电4,057.0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90%;光伏发电2,243.0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6.30%。全国2019年弃风电量为169.00亿千瓦时,全国平均弃风率4.00%,同比下降3.00个百分点,继续实现弃风电量和弃风率的“双降”。大部分弃风限电地区的形势进一步好转,其中,内蒙古弃风率下降至7.10%,同比下降3.00个百分点。全国2019年弃光电量为46.00亿千瓦时,全国平均弃光率2.00%,同比下降1.00个百分点。从重点区域看,光伏消纳问题主要出现在西北地区,其弃光电量占全国的87.00%,弃光率同比下降2.30个百分点至5.90%。

  公司将继续提升运营水平,做好已并网电站的管理工作,努力保持该业务的盈利水平。

  (3)新材料业务

  公司硅棒、硅锭与硅片业务主要产品为光伏级的直拉单晶硅棒及硅片、多晶硅锭及硅片,半导体级的区熔单晶硅棒及硅片。其中,硅棒、硅锭产品主要规格为8、8.5英寸单晶硅棒和G7、G8多晶硅锭,硅片产品主要包括8、8.5英寸单晶硅片和8英寸多晶硅片。直拉单晶硅棒及硅片、多晶硅锭及硅片主要应用于光伏领域,区熔单晶硅棒可满足IGBT、可控硅等大功率电子器件的应用需求。

  (4)节能环保业务

  公司该业务包括脱硝催化剂的生产销售和环保工程业务。近年来,国家对环保问题的重视程度继续提升,我国催化剂行业持续发展,但公司专利产品稀土基脱硝催化剂仍需在市场开拓、成本控制等方面继续努力,提升市场竞争力。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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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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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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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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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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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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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支付了“16京运01”自2018年10月24日至2019年10月23日期间的利息,并根据“16京运01”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请,完成了1,200,000手“16京运01”的本金兑付;公司于2019年11月4日支付了“16京运02”自2018年11月3日至2019年11月2日期间的利息,并根据“16京运02”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请,完成了1,199,999手“16京运02”的本金兑付。

  5.3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通过对本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状况和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进行跟踪评级,于2019年6月19日出具了《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19年跟踪评级报告》,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维持“16京运01”、“16京运02”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与前次评级结果相比无变化。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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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57,403,280.36元,同比增长1.1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3,408,505.83 元,同比下降41.7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1,306,950.68 元,同比下降112.56%;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13元。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采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相关规定,自2019年6月10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相关规定,自2019年6月17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详细内容请参见附注五、4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或主体。

  本集团子公司全部纳入合并范围,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计67户,较上年增加了1户子公司,减少了3户子公司。变动原因详见“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及“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