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0-04-29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0-035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8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公司目前处于持续成长和发展阶段,所处的医药制造业对专业技术要求较高,医药行业具有高投入、高风险、周期长的特点,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公司研发,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来制药行业的专业水平要求更高,为了提升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公司将持续加大销售投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同时留存足够的现金维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514,580,078.00元,减去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的法定公积金10,958,849.66元和应付普通股股利118,778,486.00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626,079,348.46元,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为2,010,922,090.80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现公司拟向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68元(含税),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具体实施分配方案时,实际派发现金红利金额根据股权登记日实际的股份回购情况确定。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4,580,078.00元,公司拟以2019年末总股本453,353,000 股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公司回购股份(截至2020年3月31日回购股份为2,995,28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8元(含税),预计现金分红的数额共计120,695,866.82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3.46%,剩余未分配利润1,890,226,223.98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股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为2,010,922,090.80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20,695,866.82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3.46%,低于30%的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行业,医药行业具有高投入、高风险、周期长的特点。行业趋势增长的情况下,与医药有关政策环境促使医药细分领域分化空前加大,根据公司总体经营规划及发展战略规划,公司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同时,未来制药行业的专业水平要求更高,为了提升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公司持续加大销售投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目前处于持续成长和发展阶段,所处的医药制造业对专业技术要求较高,公司在研发方面的大力投入,有利于提高技术研发水平,继续保持公司在行业中具备的技术研发优势,因此公司在研发方面有较高的资金需求。

  公司销售网络为客户提供及时、专业的服务,通过进一步合理布局营销网络,加强销售人员的专业水平,有利于公司新产品、新方案更准确的向客户推广,因此公司在市场销售营销和服务建设方面有较高的资金需求。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1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00%,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9%。

  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地位,宏观经济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需要预留一定的资金预防风险。另外,公司业务开展、维持生产线技术水平的先进性等需要公司有持续的投入,资金需求仍维持在较高水平。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2019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23.46%,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经营战略需要以及公司的资金需求安排,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主要用途

  根据公司目前所处的行业地位,正处于持续发展阶段,综合考虑公司资金结构、发展阶段和公司战略规划,将保持持续的研发投入,同时公司通过加强销售营销和解决方案团队,提供贴近用户实际需求的解决方案,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提高市场占有率;随着公司资产、业务拓展及生产规模的增长,公司需要大量的运营资金来保持并推动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节约公司的财务成本,提升公司整体效益,有利于公司的长期持续的回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理有效,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长期稳定的经营能力,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进行现金分红,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稳定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该议案已经通过了董事会审议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