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15会议决议公告 2020-04-29

  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1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4月27日,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15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关于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4月1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博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重新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9年,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股东大会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状况、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尽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方案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之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和评估后认为:报告期内,未发现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治理结构完善,降低了企业的经营风险,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了内部控制,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发展需求,保障了公司各项业务正常进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披露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充分结合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公司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实施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银行综合授信(贷款)额度及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拟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贷款)额度为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及发展资金需要,且担保范围及对象为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没有为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相关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有利于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确保日常生产经营。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合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贷款)额度3亿元,在相关授信(贷款)额度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相互提供担保,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在限定额度和权限内负责日常审批,额度审批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0年银行授信(贷款)额度及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二)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同日披露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15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