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4-29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20-0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董事2名,参加通讯会议的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Thierry de LA TOUR D’ARTAISE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20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王宝庆先生、Frederic BERAHA先生、Xiaoqing PELLEMELE女士、Hervé MACHENAUD先生及Jean-Michel PIVETEAU先生向公司董事会分别提交了《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详见2020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20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0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853.48百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22%;利润总额2,273.46百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73%;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919.91百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97%。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1,099,724,133.81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注:累计已达到股本的50%),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1,050,295,609.89元,减去2019年5月24日派发2018年度现金红利837,668,839.20元和2019年10月25日派发2019年半年度现金红利211,848,936.78元,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00,501,967.72 元。

  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2019年末公司总股本821,119,91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20,000股后821,099,910股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3.3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092,062,880.30元人民币。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分配实施期间,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2020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9年度的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且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良好的服务素质,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拟继续聘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2020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SEB S.A.签署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Thierry de LA TOUR D’ARTAISE先生、Harry TOURET 先生、Stanislas de GRAMONT先生、Nathalie LOMON女士及戴怀宗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在审议此议案时进行回避表决。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详见2020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利用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四十亿元的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关于利用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2020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等额其他货币的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详见2020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全文详见2020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办法》详见2020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

  公司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发生离职,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以授予价格1元/股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32,550股。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详见2020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30%的限制性股票以及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30%的预留限制性股票已达成设定的考核指标,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本次共计1,213,0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详见2020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提名Thierry de LA TOUR D’ARTAISE先生、Harry TOURET先生、Stanislas de GRAMONT先生、Nathalie LOMON女士、戴怀宗先生及苏显泽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Hervé MACHENAUD先生、Jean-Michel PIVETEAU先生及陈俊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

  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分开进行),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对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审核无异议。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拟回购注销八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32,550股;同时,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拟回购注销一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3,500股,合计36,050股。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821,119,910股减至821,083,860股;注册资本将由821,119,910元变更为821,083,860元。

  《公司章程修订案》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2020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公司拟定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0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20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20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Thierry de LA TOUR D’ARTAISE先生:法国国籍,1954年生,Paris ESCP管理学硕士及特许会计师。现任SEB S.A.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历任集团副总裁、CALOR公司董事长,CROISIERES PAQUET首席财务官和执行董事,Coopers & Lybrand 审计经理等。

  Thierry de LA TOUR D’ARTAISE先生在公司实际控制人SEB S.A.中担任高管职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Thierry de LA TOUR D’ARTAISE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Harry TOURET先生:法国国籍,1955年生,管理学及组织发展学双硕士学位。现任SEB S.A.人力资源高级执行副总裁,历任Aventis CropScience公司人力资源执行副总裁。

  Harry TOURET先生在公司实际控制人SEB S.A.中担任高管职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Harry TOURET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Stanislas de GRAMONT先生:法国国籍,1965年生,毕业于ESSEC高等商学院(巴黎)。现任SEB S.A.首席运营官,历任达能集团高管、三得利饮料食品有限公司(欧洲)总裁。

  Stanislas de GRAMONT先生在公司实际控制人SEB S.A.中担任高管职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Stanislas de GRAMONT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Nathalie LOMON女士:法国国籍,1971年生,毕业于诺欧商学院。现任SEB S.A.财务总监,历任法国安智公司执行副总裁、财务总监,力拓加铝公司财务主管等。

  Nathalie LOMON女士在公司实际控制人SEB S.A.中担任高管职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Nathalie LOMON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苏显泽先生:中国国籍,1968年生,中欧EMBA,工程师。现任苏泊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杭州瑞枫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苏泊尔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杭州苏泊尔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苏泊尔热水器有限公司董事长。2001年至2014年4月任本公司董事长,2001年至2010年3月兼任本公司总经理。

  苏显泽先生未在公司实际控制人SEB S.A.中任职,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提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持有公司764,243股股份。苏显泽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戴怀宗先生:英国国籍,1960年生,香港大学工业工程专业。现任SEB S.A.亚洲区执行副总裁,历任苹果(大中华)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伊莱克斯电器公司业务营销总监,上海赛博电器制造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及本公司总经理等。

  戴怀宗先生在公司实际控制人SEB S.A.中担任高管职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戴怀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Hervé MACHENAUD先生:法国国籍,1947年生,毕业于巴黎政治大学。现任宏马咨询服务(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总裁、《Paris Innovation Review》(《创瞰巴黎》)主席、法中投资基金达道资本合伙人,历任法国电力集团中国总代表、法国电力集团执行副总裁、集团工程设计与发电部DPI总经理兼亚太区总经理。

  Hervé MACHENAUD先生未在公司实际控制人SEB S.A.中任职,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提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Hervé MACHENAUD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Jean-Michel PIVETEAU先生:法国国籍,1947年生,工商管理博士、政治科学硕士。现任法国博智过渡合伙人公司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B&A投资银行高级合伙人、法国美兴集团中国公司监事会主席、法国BAOBAB监事会副主席、法国对外贸易顾问委员会董事会成员。历任法国巴黎银行董事长中国顾问、法国巴黎银行中国高级顾问、法国巴黎银行行长(亚洲多国)、法国对外贸易顾问委员会中国区荣誉退休主席。

  Jean-Michel PIVETEAU先生未在公司实际控制人SEB S.A.中任职,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提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Jean-Michel PIVETEAU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陈俊先生:中国国籍,1977年生,厦门大学会计学博士,浙江大学工商管理(会计学)博士后。现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财务与会计学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财务与会计研究所所长、浙江大学全球创业研究中心副主任、浙江大学全球浙商研究院上市公司研究中心主任、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副会长。现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陈俊先生未在公司实际控制人SEB S.A.中任职,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提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其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陈俊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