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0-04-29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20-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集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20日下午14:00开始

  3、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上午9:15-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晖路1772号苏泊尔大厦23层会议室

  5、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上述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审议《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与SEB S.A.签署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8、审议《关于利用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9、审议《关于对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选举Philippe SUMEIRE先生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12.01 选举Thierry de LA TOUR D’ARTAISE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2 选举Harry TOURET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3 选举Stanislas de GRAMONT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4 选举Nathalie LOMON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6 选举戴怀宗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6 选举苏显泽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3.01 选举Hervé MACHENAUD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02 选举Jean-Michel PIVETEAU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03 选举陈俊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均拥有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但不作为议案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0年5月18日下午5: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20年5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5、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晖路1772号苏泊尔大厦23层证券部。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继德                  方琳

  电  话:0571- 8685 8778          传  真:0571- 8685 8678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晖路1772号苏泊尔大厦23层证券部

  邮  编:310051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样本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32”,投票简称为“苏泊投票”。

  2.填报意见表决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1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上午9:15-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                   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提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或以上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