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0-04-29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告编号:2020-022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巨潮资讯网等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以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因公司于2018年3月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18年9月17日进入转股期,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时公司的总股本目前尚无法确定;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若按照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529,563,428股计算,共分配现金红利829,434,514.2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3,939,212,400.82元结转以后年度。

  公司简介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依托齐全的业务资质,致力于为广大客户提供经纪及证券金融、投资银行、资产管理、投资、海外业务等全方位综合金融服务。

  经纪及证券金融业务指公司向客户提供证券及期货经纪、财富管理服务、研究业务及向客户提供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转融通、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行权融资等资本中介服务。

  证券自营业务是指公司开展证券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权益类、固定收益类及金融衍生品等自营交易和做市业务。

  投资银行业务指公司向客户提供包括承销与保荐、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非上市公众公司推荐、资产证券化等具有投资银行特性的金融服务。

  资产管理业务指公司向客户提供集合资产管理、定向资产管理、专项资产管理、公募基金管理等业务。

  另类投资及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是指股权投资、项目投资及管理或受托管理股权类投资并从事相关咨询服务等业务。

  公司通过长证国际积极拓展海外业务,为客户提供经纪、投行、资产管理及期货等境外金融服务。

  本报告“六、经营层讨论与分析”对公司主营业务情况进行了详细分析,敬请投资者查阅。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根据财政部2018年发布的有关修订财务报表格式通知,公司对利润表中“其他收益”行项目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

  合并报表口径

  母公司口径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合并报表口径

  单位:元

  母公司口径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3、母公司净资本及有关风险控制指标

  单位:元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适用 √ 不适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的主要股东为新理益集团、湖北能源、三峡资本三家,分别持有公司13.16%、9.17%、6.02%的股份。新理益集团与公司第五大股东国华人寿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刘益谦先生,合计持股比例为17.54%,合计提名董事3名;湖北能源和三峡资本实际控制人均为三峡集团,合计持股比例15.19%,合计提名董事3名。目前,公司任何单一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均未持有或控制超过公司50%以上的股权,且无法支配超过公司30%以上的表决权,无法决定超过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的成员选任,无法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当前公司主要股东均未拥有对公司的控制权,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五、公司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经营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国际贸易摩擦不断,全球主要经济体经济增速放缓。在外部趋弱的不利环境下,我国经济总体平稳、稳中有进,全年GDP增速达到6.1%,显著高于全球GDP平均增速。

  证券行业是典型的周期性行业,行业经营与国内外宏观环境、监管政策及资本市场走势等因素高度相关。报告期内,市场股基交易量同比增长,随着IPO审核常态化、科创板顺利推出,我国证券行业整体经营业绩大幅提升,传统一级市场融资规模与去年基本持平,股票融资总规模(含资产认购)9,128.78亿元,其中:IPO融资金额达到了2,533.67亿元,同比增加84%;再融资规模6,595.11亿元,同比减少18%;二级市场交投远较2018年活跃,市场双边股基交易量273万亿元,同比增长36%;沪深市场主要证券指数大幅回升,其中上证综指累计上涨22.30%,深证成指累计上涨44.08%,证券行业整体业绩表现显著好转。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统计数据,2019年度,133家证券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04.83亿元,同比增长35.37%,实现净利润1,230.95亿元,同比增长84.77%。

  报告期内,公司秉承“追求卓越”的核心价值观,遵循“稳中求进”的发展主基调,围绕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总体要求,顺应证券行业的发展趋势,回归业务本源,以人才和资本为核心,以金融科技和研究为驱动,以市场化的激励约束机制为保障,持续改革体制与机制,全力提升总部能力与投研能力,把专业能力打造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推出高质量的产品与服务,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一流的综合金融服务,稳步推进各项业务持续、健康发展,财富管理、投资及投行等业务收入均实现增长,经营业绩同比大幅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70.33亿元,同比增长60.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66亿元,同比增长547.66%。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1,093.4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9.9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79.6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5.34%。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及成本构成情况

  主营业务分业务情况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主营业务收入、营业利润率变化不一。其中:(1)经纪及证券金融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3.50%,营业利润率同比增加7.36个百分点,主要系市场股基交易量同比大幅增长。(2)证券自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061.08%,营业利润率同比增加251.32个百分点,主要系国内二级市场行情回暖、沪深市场主要股指回升,同时公司持续优化投资策略和规模结构,灵活运用多种工具强化风险管理。(3)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同比增长52.68%,营业利润率同比增加19.41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主动把握市场机遇,寻求业务品种突破,IPO发行规模大幅增长,排名升至行业第8位,ABS、金融债、企业债等业务排名均较上年提升。(4)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同比下降6.02%,营业利润率同比增加28.57个百分点,主要是受“资管新规”等政策影响,公司集合产品收入下降,同时公司积极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主动管理能力,业务利润率同比提升。(5)另类投资及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60.73%,营业利润率同比增加66.08个百分点,公司股权投资业务稳健布局,已投项目情况良好,均有明确的退出安排,优质项目储备充足。(6)海外业务收入同比下降57.97%,营业利润率同比减少1,042.96个百分点,主要受市场及计提信用损失准备影响。

  (1)经纪及证券金融业务情况

  ①代理买卖证券业务

  2019年公司股基交易额的市场份额为1.92%,同比上升0.50%。

  ②代理销售金融产品业务

  单位:万元

  注:1、上表为境内母子证券公司数据。

  2、本表中的代销金融产品金额包含销售子公司长江资管发行的资产管理计划和基金。

  ③资本中介业务经营情况

  2019年,公司信用业务总体运行平稳,积极稳妥推动融资融券业务发展,完善业务管理模式,提升客户服务水平;坚持稳健经营股票质押业务,优化业务结构,有效控制业务风险。截至本报告期末,融资融券业务规模192.84亿元,通过自有资金开展股票质押业务规模47.51亿元。

  (2)证券自营业务经营情况

  2019年,国内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央行货币政策松紧有度。沪深两市整体上扬,上证综指、深证成指和创业板指数分别上涨22.30%、44.08%和43.79%,中债总财富指数上涨4.36%。报告期内,公司权益类投资业务坚守价值投资理念,加大投研投入,聚焦核心类资产,以股票为主,股指期货、可转债为辅,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动态管理仓位、优化投资品种,在低风险基础上实现较好的投资收益;固定收益类投资业务紧跟主题、因时而变、优化组合,抓住市场机遇,扩大投资规模,在加强债券信用风险管理的同时及时调整仓位结构,增加中高等级的信用债配置,提升组合信用资质;衍生类投资业务以加强投研能力为核心宗旨,坚持科技赋能为导向,以大类资产配置为核心思想,以绝对收益和控制回撤为目标,以独立开发的量化模型为策略指导,持续完善多策略投资框架,策略涵盖了期权交易、股票量化、CTA趋势跟踪、套利等多个方面。

  (3)投资银行业务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注:1、上表为境内母子证券公司数据(保荐业务、财务顾问业务与证券承销业务数据口径相同)。

  2、增发含资产认购。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保荐业务净收入3,269.81万元,实现财务顾问业务净收入13,014.00万元(含新三板挂牌、再融资以及区域股权市场业务收入)。

  (4)资产管理业务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为境内母子证券公司数据。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70.33亿元,同比增加26.64亿元,增幅60.96%。主要变动情况如下:

  (1)利息净收入7.91亿元,同比增加3.18亿元,增幅67.35%。主要是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号)的规定,将分类为其他债权投资的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从投资收益调整至利息收入,以及借入资金利息支出和资本中介业务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2)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33.38亿元,同比增加6.17亿元,增幅22.69%。其中: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19.41亿元,同比增加3.52亿元,增幅22.14%,主要源于市场股基交易量的同比增长;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8.61亿元,同比增加3.10亿元,增幅56.22%,报告期内公司主动把握市场机遇,寻求业务品种突破,IPO发行规模大幅增长,排名升至行业第8位,ABS、金融债、企业债等业务排名均较上年提升;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4.10亿元,同比减少0.56亿元,降幅12.05%,2018年《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及其配套政策陆续出台,券商资产管理业务整体进入转型调整阶段,管理规模持续收缩,受此影响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略有下降。

  (3)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7.52亿元,同比增加18.14亿元,增幅193.31%。2019年,国内二级市场交投回暖,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持续优化投资策略和规模结构,灵活运用多种工具强化风险管理,权益类及固定收益类自营业务收入均实现增长。

  (4)其他业务收入0.97亿元,同比减少1.05亿元,降幅52.10%,主要系子公司贸易销售业务收入减少。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支出47.14亿元,同比增加5.76亿元,增幅13.91%。主要变动情况如下:

  (1)业务及管理费40.44亿元,同比增加4.56亿元,增幅12.71%,主要系与收入相关的浮动职工薪酬、证券(期货)投资者保护(障)基金、信息费及会员年费等变动成本同比增加。

  (2)信用减值损失及其他资产减值损失合计5.39亿元,与上年同期资产减值损失相比增加2.26亿元,主要系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以及相关融资项目计提的减值准备增加影响。

  (3)其他业务成本0.87亿元,同比减少1.11亿元,降幅56.00%,主要系子公司贸易销售业务成本减少。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2019年1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四项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公司依据上述准则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不对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12月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号)要求,公司自 2019年起采用修订后的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财务报表。财政部于2019年发布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分别自2019年6月10日、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并要求对2019年1月1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公司依据前述规定对会计政策作出相应变更,自前述准则规定的施行日起执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部分内容。

  (2)报告期内,公司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新增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8个,分别是长江资管祥瑞8号第五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长江资管祥瑞9号第一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长江资管睿丰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长江资管稳健增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长江资管汇金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长江资管广安爱众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长江资管蓝光发展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长江资管纾困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本报告期,结构化主体新时代新价值120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北信瑞丰基金长江证券1号资产管理计划、长江资管长旭系列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的六只产品、长江资管月月丰利系列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的两只产品进行了清算,自清算后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