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暨对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0-04-29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0-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0年拟向有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8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以实际发生为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此额度范围及授信期限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为便于相关工作的开展,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授信额度内办理上述授信具体相关手续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预计2020年为全资子公司深圳沃特佳科技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500万元的担保,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保函、贷款、承兑、票据等其他融资业务,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本项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对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授信基本情况

  2020年4月28日,经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对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保证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0年拟向有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8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以实际发生为准。综合授信额度对应的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具体相关银行授信额度如下: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此额度范围及授信期限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为便于相关工作的开展,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授信额度内办理上述授信具体相关手续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障公司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融资正常开展,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沃特佳科技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500万元的担保(其中,对深圳沃特佳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后海支行申请的5,000万元授信提供3,500万元担保;对深圳沃特佳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深圳翠竹支行申请的5,000万元授信提供3,000万元担保),用于包括但不限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保函、贷款、承兑、票据等其他融资业务,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提供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质押/抵押,且为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担保金额以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同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并与银行签署上述担保事宜项下的有关文件。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深圳沃特佳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等条款将在授权范围内,以有关主体与金融机构实际确定的内容为准。

  五、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董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0年拟向有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8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以实际发生为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授信额度内办理上述授信具体相关手续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500万元的担保,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保函、贷款、承兑、票据等其他融资业务,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担保金额以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同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并与银行签署上述担保事宜项下的有关文件。

  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0年拟向有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8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以实际发生为准,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授信额度内办理上述授信具体相关手续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500万元的担保,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保函、贷款、承兑、票据等其他融资业务,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担保金额以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同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并与银行签署上述担保事宜项下的有关文件。

  同意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对子公司无担保事项。公司无逾期及违规担保。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