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0-04-29

  证券代码:603268      证券简称:松发股份       公告编号: 2020临-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及合并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其中,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通知》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二)2019年5月9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三)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四)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2019年执行财务报表格式

  公司2019年执行财务报表格式的会计政策,将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列示为 “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将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拆分列示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本公司相应追溯调整了比较期间报表,对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具体如下:

  (二)非货币资产交换

  1、重新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和应适用其他准则的情形,明确了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等。

  (三)债务重组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做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总资产、净资产及公司损益等无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