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4-29

  证券代码:601838    证券简称:成都银行  公告编号:2020-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在公司总部5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要求,新任董事杨钒先生须待监管部门核准其任职资格后方可履职,本次会议不能行使表决权。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3名,现场出席董事4名,电话连线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王晖董事长主持。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涉及本议案的关联董事何维忠先生、郭令海先生、游祖刚先生、杨蓉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正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已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上经公司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何维忠先生、郭令海先生、游祖刚先生、杨蓉女士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日披露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议案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3.01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02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其他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03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资本及杠杆率信息披露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如下:

  (一)按2019年度审计后净利润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共计人民币55,467万元;

  (二)根据《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按年末风险资产1.5%的比例差额提取一般风险准备,共计人民币130,018万元;

  (三)以总股本3,612,251,334股为基数,按下述方案分配现金股利: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4.2元(含税),共计人民币151,715万元。

  公司坚持“稳中求进”与高质量发展的管理要求,基于当前经济金融环境、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全体股东的长期合理投资回报、留存利润增强风险抵御能力以及持续满足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等因素,作出本次现金分红预案。2019年度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全部用于充实资本水平,以保持较高资本质量和资本充足率水平。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兼顾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日披露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聘请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和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等有关规定,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日披露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赎回“15成都银行二级”二级资本债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根据本期债券发行文件条款,在报四川银保监局批准后,于2020年8月13日按面值一次性全部赎回本期债券。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与关联方成都金融城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涉及本议案的关联董事杨蓉女士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与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所界定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关于本行与关联方成都金融城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已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上经公司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董事杨蓉女士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日披露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召开本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时间、议程安排等事项授权本行董事长确定。

  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