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4-29

  证券代码:601118          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公告编号:2020-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20年4月24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海南橡胶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海南橡胶关于控股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合同担保的议案》(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海南农垦现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云南陆航物流服务有限公司的白糖仓储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合同履约期间任意时点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担保期限为《食糖储运合同》约定期限。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海南橡胶关于制定<内部股权管理制度(试行)>的议案》(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9日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后,我们现就《海南橡胶关于控股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合同担保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农垦现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是为了满足其下属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担保的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公司,公司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本次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该项议案。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陈丽京、王泽莹、林位夫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