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0-03-26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该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较好地履行审计业务约定书中规定的责任与义务。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决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92343655N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徐华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资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号11)、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执业证书编号11010156)等相关资质。

  历史沿革: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1981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08年与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合并,更名为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1月吸收合并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2012年正式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以北京为总部,在长春、成都、大连、福州、广州、哈尔滨、海口、杭州、济南等省市设立了分支机构,客户群十分广泛,包括200余家上市公司,3,000多家大型国有、外资及民营企业。

  2.人员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目前从业人员超过5000人,其中合伙人196名,截至2019年末有1179名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800人。

  3.业务规模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度业务收入18.3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3.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2.28亿元。上市公司2018年报审计185家,收费总额2.57亿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和房地产业,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4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致同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份、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六份、交易所和股转中心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三份。

  (二)项目成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胡乃忠,注册会计师,自2003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质量控制复核人闫磊,注册会计师,自2006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聂梓敏,注册会计师,自2011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胡乃忠、质量控制复核人闫磊、签字注册会计师聂梓敏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记录。

  (三)审计收费

  拟确定的致同2019年度审计财务费用为3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4万元,合计费用为49万元,本次审计费用是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致同协商确定,公司2020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系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审计工作量确定最终审计费用,预计和2019年度不会产生较大差异。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9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年度审计任务。公司聘其为财务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决策程序合法,支付的报酬水平公允合理,不影响财务审计的独立性、真实性和充分性。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

  (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证件、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