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2020-03-21

  证券代码:603868       证券简称:飞科电器       公告编号:2020-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预计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人民币8亿元。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银行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

  ● 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本次委托理财预计事宜。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和资金来源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中等及以下风险等级、收益相对稳定的理财产品,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进行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即2020年3月20日至2021年5月31日)。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资金使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项,授权期限与决议有效期一致。

  (二)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购买的中等及以下风险等级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活期存款利率,且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为风险可控、流动性好、收益较稳定的理财产品。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时审慎评估每笔委托理财的风险,建立并执行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

  1、公司财务部门将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审计监察部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预计公司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均为公司主要合作的商业银行,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38,382.58万元、交易性金融资产34,353.09万元(其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全部为理财产品),本次委托理财计划使用的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208.43%,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及交易性金融资产之和的比例为109.99%。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

  公司规范运作,实行全面预算,根据资金计划合理使用资金,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均以保障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为前提,不会对公司经营和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四、风险提示

  公司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主要是中等及以下风险等级、收益相对稳定的银行理财产品,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等,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委托理财计划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资金安全、合法合规和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在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中等及以下风险等级、收益相对稳定的银行理财产品,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进行滚动使用;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资金使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项。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注:1、实际投入金额为期间单日最高余额,最近一年净资产指2018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最近一年净利润指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总理财额度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额度。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继续对经营性流动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上述实际投入金额在该额度范围之内。

  特此公告。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