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2020-03-21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0-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创新研发中心项目

  投资金额:不低于2.8亿元(含购买土地使用权的金额)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购买土地的使用权,需通过竞买方式购买,存在竞买结果不确定的风险。对外投资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经营管理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为满足建立创新研发中心的经营场所用地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台华实业(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华实业”)拟在上海市闵行区参与竞拍“闵行区研发产业-13地块”土地使用权,并拟与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订《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研发总部产业项目类)》。该地块总面积10185.80平方米,出让起价3,836万元,项目预计总投资2.8亿元(包括本宗地块的土地出让款)。

  (二)2020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暨对外投资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参与竞拍的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是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基本情况

  1、土地位置:上海市闵行区莘庄工业区731街坊P1宗地闵行区莘庄工业区01单元MHPO-0501单元30B-03A-1地块(闵行区研发产业-13地块)

  2、土地性质和用途: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用途导向为科研设计用地

  3、使用年限:50年

  4、土地面积:约10,185.80平米(最终面积以合同签署确定的面积为准)

  5、容积率:3≤容积率

  6、出让起价:3,836万元(最终价格以合同签署确定价格为准)

  7、出让定金:土地出让价款的20.00%,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

  8、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有关的全部事宜。

  (二)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台华创新研发中心

  2、项目建设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莘庄工业区

  3、项目规划指标:出让面积约为约10,185.80平米,规划地上总建筑面积30,902平方米,最终面积以合同签署确定的面积为准,用地性质为科研设计用地。

  4、项目投资规模指标:项目总投资不低于2.8亿元(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投资和土地出让价款等),交地后6.5年内达到达产销售收入不低于每年人民币30,000万元,达产税收总额不低于每年人民币3,000万元,达产税收产出强度不低于每年每平方米人民币2,945元。

  5、项目建设期:交地后30个月

  6、投产时间:交地后42个月

  四、项目可行性分析

  (一)本项目旨在依托公司全产业链优势,并结合上海莘庄工业园区地处大虹桥的区位优势,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吸引高端人才,积极开展对超细锦纶纤维、高质感面料、多功能复合面料等产品的研发。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建立起锦纶纺丝、坯布织造及染整加工专业实验室,提升全产业链协同创新能力,可以全面提升公司研发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为公司的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及人才创新提供持续、有效的技术支撑。

  (二)公司目前已经建立了集锦纶纺丝、织造、染色、后整理于一体的全产业链,可以利用与产业链后端即成品面料客户合作机会,及时反馈终端客户需求,并将研发推导至产业链前端进行联动研发,从而能够实现前瞻性研发,并在后期获得较好的市场认可度。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购买的土地使用权,旨在利用上海的区位优势,设立公司创新研发中心。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和项目后续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根据土地出让合同,本宗地块的项目固定总投资不低于2.8亿元(包括本宗地块的土地出让款),公司将按照项目进展节奏分批投入,短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长远看符合公司利益和战略方向,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一)本次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购买土地的使用权,需通过竞买方式购买,存在竞买结果不确定的风险。

  (二)市场风险和经营管理风险

  本次投资是从市场趋势和公司长期战略布局出发,经慎重评估而做出的决策,但仍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走势、行业波动及经营管理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产生的风险。

  (三)公司将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建立有效内部控制和监控机制积极防范上述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