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0-02-25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0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为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不超过8亿元的担保额度。

  被担保人: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福光天瞳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光天瞳”)、福建福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光光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6,760万元。

  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0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一)情况概述

  为满足经营和发展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0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办理申请贷款、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出具保函、福建省技改基金非标债权融资、委托贷款、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具体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满足经营和发展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福光天瞳、福光光电就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期限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额度可以在公司全资子公司范围内进行内部调剂。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0年2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福光天瞳基本情况

  名称:福建福光天瞳光学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清市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科技园

  法定代表人:倪政雄

  注册资本:3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年10月22日

  经营范围:光学镜头、光学元器件、光电仪器件、光电仪器、光学电子产品开发、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福光天瞳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福光光电基本情况

  名称:福建福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清市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科技园

  法定代表人:何文秋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年1月27日

  经营范围:光学镜头、光学元器件、光电仪器件、光电仪器、光学电子产品开发、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福光光电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福光天瞳、福光光电2018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融资需求,福光天瞳、福光光电经营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为其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是为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5,000万元(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26.60%及32.38%,无逾期担保。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