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2020-02-24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0-0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0年3月5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20年2月1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

  2020年2月21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大股东邵恒先生《关于提请增加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将《关于调整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邵恒先生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大股东,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且提案的内容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属于《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因增加临时提案,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有所变动,除上述变动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3月5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3月5日上午9:15至2020年3月5日下午3: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5日上午9:15至3月5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2月28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2月28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越爱路66号公司会议室

  二、审议事项

  1、《关于延长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调整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2.01调整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

  2.02调整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

  2.03调整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数量上限

  2.04调整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公司将对上述提案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提案2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且提案 2 包含子议案,须逐项表决。对于以上1-2项提案,关联股东浙江华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鼎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绍兴上虞盛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华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毓投资”)、上海华聪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聪投资”)、王苗通、王娟珍、邵恒、王佶及因收购盛跃网络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29名交易对手方(29名股东名单详见附件4)均须回避表决。(注:华毓投资及华毓投资其因普通合伙人变更并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事项发生未满十二个月,仍将其视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提案1已经公司于2020年2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2已经公司于2020年2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2月19日及2020年2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年3月2日9:00—11:00、14:00—16:0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越爱路66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2020年3月2日16:00前送达公司证券投资部。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章雅露

  联系电话:0575-82148871

  传真:0575-82208079

  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越爱路66号

  邮编:312300

  电子邮箱:948736182@qq.com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2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602

  2、投票简称:华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3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5日上午9:15至2020年3月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作如下表决(如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按自己意见投票表决):

  本单位(本人)对议案表决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3: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附件4:

  收购盛跃网络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29名交易对手方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