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2-14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0-临008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0年2月7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2020年2月13日上午10:30分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公司董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对审议事项逐项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逐项审议,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在市场价格不发生较大变动以及公司关联交易业务范围不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2020年度公司预计向关联方采购各种原材料及商品不超过16,955.00万元,向关联人销售各种产品不超过10,941.00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不超过149,495.00万元,向关联人提供劳务不超过31,950.00万元,日常向关联方租赁房屋及车辆金额不超过1,507.0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先全面了解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预计的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公开招标及参考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关联交易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同意《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细请见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2020-临010)。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伟、王润生回避了表决。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石河子兵团分行申请城乡一体化流动资金贷款,用于支付电费、热费、运费。本次贷款金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贷款利率不超过4.41%(具体利率以银行审批为准),贷款期限为36个月,由石河子市天富智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