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6-06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持股5%以上股东郑明钗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所致,属于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郑明钗及其一致行动人厦门鑫祥景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祥景“)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7,994,1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88%,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6年11月5日收到股东郑明钗及其一致行动人鑫祥景编制的《关于持有广东宏大股份权益变动的告知函》《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自2016年6月21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发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非公开发行股票,以及股东减持股份,郑明钗及其一致行动人鑫祥景拥有公司持股比例由2016年的6.3646%降至4.999988%,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截至2016年6月21日),郑明钗及其一致行动人鑫祥景分别持有公司38,181,818股、6,465,419股,合计持有44,647,237股,合计持股数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6.3646%。
自2016年6月21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发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非公开发行股票,以及股东减持股份,郑明钗及其一致行动人鑫祥景拥有公司持股比例由2016年的6.3646%降至4.999988%。
本次减持的实施主体为郑明钗;一致行动人鑫祥景在本次权益变动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郑明钗与鑫祥景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26年11月6日披露的《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本次权益变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