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2026-11-06

  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8

  债券代码:127118               债券简称:华纬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情况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黄斌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黄斌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及在公司的其他一切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黄斌先生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原定任期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黄斌先生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董事会正常运作,也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369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279,873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黄斌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备查文件

  黄斌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

  特此公告。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1月6日

  

  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0

  债券代码:127118               债券简称:华纬转债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1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江苏华晟智新材料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纬汽车零部件(重庆)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28,245,925.74元,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042,234.30元,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0,288,160.04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6〕2305号《关于同意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75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575,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8,737,989.02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66,262,010.98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10月21日到账,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26]第ZF11235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安排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6,262,010.98元,因扣除发行费用导致少于原承诺投资金额,因此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承诺投资金额由70,000,000.00元调整为 61,262,010.98元,其余募投项目承诺投资金额不变。

  为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了保障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在此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2026年10月22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128,245,925.74元,拟置换金额为128,245,925.74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F11239号),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各项发行费用合计8,737,989.02元(不含税),截至2026年10月22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人民币2,042,234.30元(不含税),本次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2,042,234.30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综上,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130,288,160.04元。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在《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已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如下说明:“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可使用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可使用之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拟置换方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方案。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F11239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华纬科技《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6年10月22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由公司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专户时间未超过6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1月6日

  

  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2

  债券代码:127118               债券简称:华纬转债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资金等方式

  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1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电子债权凭证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6〕2305号《关于同意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75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575,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8,737,989.02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66,262,010.98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10月21日到账,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26]第ZF11235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如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6,262,010.98元,因扣除发行费用导致少于原承诺投资金额,因此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承诺投资金额由70,000,000.00元调整为 61,262,010.98元,其余募投项目承诺投资金额不变。

  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全部支出原则上均应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划转,但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存在需要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电子债权凭证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情形,主要原因如下:

  1、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需要以银行承兑汇票(包括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电子债权凭证等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部分款项。

  2、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在支付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薪酬费用、员工报销、差旅费、电费及相关税费等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前述费用等应通过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直接办理或指定账户统一划转,不能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

  3、为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公司部分采购项目采取统一采购、统一结算的策略,一次集中采购过程中可能同时涉及到多个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与非募投项目,不适合使用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需以自有资金账户统一支付。

  4、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的支出如涉及从境外采购商品或服务时,一般以外币与供应商进行结算,通过付汇业务付出相应款项,且该类采购过程中会产生增值税、关税等支出,目前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募集资金专户无法进行外币付汇业务,税金的支出亦需由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统一支付。

  综上所述,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计划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先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包括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电子债权凭证及自有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的相关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主要操作流程

  为规范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电子债权凭证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主要操作流程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由相关部门在签订合同之前与供应商进行商定,确认可采取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电子债权凭证及自有资金等方式进行支付的款项,履行相应审批程序,签订合同。

  2、支付款项时,由相关部门发起付款申请,根据合同条款,注明付款方式,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3、财务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同审核付款金额无误后,根据审批确定的付款方式办理款项支付,并建立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电子债权凭证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台账。逐笔统计以上述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程序,在审核、批准后,按以下方式操作:对于自有资金支付的,在自有资金完成支付后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对于自开的银行承兑汇票,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对于背书转让的银行承兑汇票、电子债权凭证,在背书转让后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对于商业承兑汇票,在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兑付后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对于开立的信用证,在信用证到期兑付后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公司按月汇总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电子债权凭证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定期报送保荐代表人。

  4、公司在台账中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一般账户交易的时间、金额、账户等,并与该笔资金相关的票据进行匹配记载。对采用该方式使用募集资金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电子债权凭证及自有资金等交易合同、付款凭据以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等单独建册存档,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5、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有权通过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电子债权凭证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调查与查询。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通过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电子债权凭证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电子债权凭证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该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1月6日

  

  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3

  债券代码:127118               债券简称:华纬转债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

  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1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以借款形式提供给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江苏华晟智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晟智”)、全资子公司华纬汽车零部件(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华纬”),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6〕2305号《关于同意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75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575,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8,737,989.02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66,262,010.98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10月21日到账,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26]第ZF11235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如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6,262,010.98元,因扣除发行费用导致少于原承诺投资金额,因此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承诺投资金额由70,000,000.00元调整为 61,262,010.98元,其余募投项目承诺投资金额不变。

  三、本次借款的基本情况

  为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公司拟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以无息借款形式提供给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用于募投项目建设。本次募投项目“南京原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江苏华晟智、“华纬科技重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重庆华纬,实施主体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且借款金额不超过《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额,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借款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提前归还或到期续借。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安排及资金需求在《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拟投入募集资金范围内,一次或分次逐步向实施主体提供借款。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可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到期后分期、提前偿还公司或到期续借。

  四、本次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本次借款对象为公司下属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一)江苏华晟智新材料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江苏华晟智新材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1MAECL7UU3K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沿江街道新化802号

  5、法定代表人:金雷

  6、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7、营业期限:2025年3月13日至无固定期限

  8、成立日期:2025年3月13日

  9、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模具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五金产品零售;金属制品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江苏华晟智100%股权,江苏华晟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华纬汽车零部件(重庆)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华纬汽车零部件(重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2MADDH22K7J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玉峰山镇桐桂大道3号1幢

  5、法定代表人:金雷

  6、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7、营业期限:2024年3月21日至无固定期限

  8、成立日期:2024年3月21日

  9、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弹簧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摩托车零配件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弹簧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重庆华纬100%股权,重庆华纬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本次借款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际经营及项目建设需要进行的,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借款到位后,将存放于上述子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各子公司均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董事会拟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展及资金需求全权负责上述借款事项,在上述借款额度范围内向子公司提供借款。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以借款形式提供给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江苏华晟智新材料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纬汽车零部件(重庆)有限公司,用于募投项目建设。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1月6日

  

  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9

  债券代码:127118               债券简称:华纬转债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11月5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11月5日通过口头及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提前通知期限,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金雷先生、霍新潮先生、金锦女士、武娜女士、陈文晓先生、姜晏先生、董舟江先生、刘新宽先生,共8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长金雷先生因出差在外,无法主持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金锦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性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方案。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0)《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增加资金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因此,董事会同意在原先9,8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础上,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增加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4,000.00万元(含本数),合计拟使用不超过53,8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加闲置募集资金额度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授权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1)《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电子债权凭证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2)《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以借款形式提供给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江苏华晟智新材料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纬汽车零部件(重庆)有限公司,用于募投项目建设。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华纬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华纬转债”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六个月内(即自本次触发修正条款的次一交易日2026年11月6日至2027年5月5日),如再次触发“华纬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7年5月6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华纬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华纬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不向下修正“华纬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4)。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5、《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6、《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7、《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