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6-11-06

  

  上市公司名称: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泓淋电力

  股票代码:30143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1:威海博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山东省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中路109号2002房间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2:威海瑞冠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山东省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中路109号2002房间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3:威海瑞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山东省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中路109号2002房间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按计划减持导致持股比例变化,持股比例触及5%整数倍

  签署日期:2026年11月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淋电力”或“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泓淋电力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3

  二、威海博创、威海瑞冠、威海瑞创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威海博创、威海瑞冠、威海瑞创的股权结构图如下所示:

  威海博创、威海瑞冠、威海瑞创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杨彦琴,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上述三家股东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资金需要减持公司股份。

  二、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持的计划

  公司于2026年9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首发前持股平台其他合伙人(不含董监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威海博创及其一致行动人威海瑞冠、威海瑞创计划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9月29日至2026年12月28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89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9,732,870股,占公司总股本10.211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8,910,170股,占公司总股本10.000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6年10月9日至2026年11月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威海博创、威海瑞冠、威海瑞创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含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22,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从10.2114%下降至10.0000%。截至2026年11月4日,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信息披露义务人威海博创、威海瑞冠、威海瑞创已及时停止减持行为,并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买卖泓淋电力股票的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披露《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其中,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5月21日至2026年8月20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389.10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2026年5月29日至2026年6月2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含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754,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508%。

  注:表中持股比例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如有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除上述权益变动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本企业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威海博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彦琴(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2:威海瑞冠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彦琴(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3:威海瑞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彦琴(签字)

  签署日期:2026年11月5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1:威海博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彦琴(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2:威海瑞冠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彦琴(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3:威海瑞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彦琴(签字)

  2026年11月5日